來源:電網政策
時間:2024-03-29 15: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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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中電聯(lián)電力工程造價與定額管理總站發(fā)布了《新型儲能項目定額(鋰離子電池儲能電站分冊)價格水平調整辦法》(以下簡稱為《辦法》)。
《辦法》中明確了工程所在地編制基準期價格與定額人工、材料和施工機械臺班價格之間的時間差及地區(qū)差水平調整;鋰離子電池儲能電站工程建設預算、結算編制基準期價格水平與定額編制期價格水平之間的價差計算方法。
新型儲能項目定額及費用計算于4月1日起開始試行,試行中若有問題和建議,可以向電力工程造價與定額管理總站進行反饋。
以下為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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